tyc1286太阳成集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为了表彰在学习、工作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学生,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促进学校校风、学风、班风建设和校园文明建设,对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前一学年平均绩点在2.7以上,每学期出勤率在70%以上。
3.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没有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二、评选时间
入学后第二学年开始每年的春季学期评选,毕业学年不评选。
三、评选办法
1.优秀学生名额不超过在读学生总数的5%。
2.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tyc1286太阳成集团学历部按比例将名额下达到各教学点。学生依据本条例提出书面申请,各教学点会同班主任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班级内公示一周,再将初评结果报学院学历部。
3.学院学历部对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学院,经学院批准后,公示最终评审结果。
四、奖励办法
学院对获得优秀学生者,颁发荣誉证书,大力宣传、弘扬先进。
五、其他
1.本办法由tyc1286太阳成集团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本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