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c1286太阳成集团授予tyc1286太阳成集团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88)学位字012号《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切实做好太阳成官网tyc1286太阳成集团本科毕业生的学位授予工作。结合太阳成官网tyc1286太阳成集团培养本科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太阳成官网tyc1286太阳成集团本科(含大专起点本科)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推荐授予学士学位: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教学实验及实践教学环节)的学习,成绩考核合格、经审核准予毕业的本科毕业生。
- 英语考核成绩需通过tyc1286太阳成集团组织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 外语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核成绩需通过tyc1286太阳成集团组织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实践环节)的成绩良好。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 政治上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坚持不改者;
- 在校学习期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过“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或因触犯国家法令,受过刑事处分者;
- 考试(考查)作弊者;
- 历年经补考及格的课程累计达四门次(含四门)以上或有留(降)级记录者;
第四条学士学位申报和审批程序
- 学位申请受理:凡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应在毕业前一个月向我院提交“tyc1286太阳成集团 届学士学位申请表。毕业鉴定一栏业余学习本科毕业生由任职单位人事部门或相关部门填写。
- 学位申请初审:学院教务办依据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和毕业鉴定意见进行逐个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院学位评定分委会。
- 学位申请评审: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对评审结果进行评议和审核,并将评审结果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 学位申请审批:tyc1286太阳成集团将经评审的学生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 凡审核未通过的学位申请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
第五条 学位授予工作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如发现学位申请者或有关单位在申请或审核过程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均予以严肃处理,并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撤消学位申请者学士学位的决定,收回已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不论何种原因,学位证书遗失,一律不予补发。